一种传单的宣传作用
每天一大早,从各处赶来的数百名老人,挤满磁湖剧院。是什么深深吸引着这些老人?他们又是怎样获知推销信息的呢?
记者17日调查时,67岁的杨太婆说,来这里听课主要是图实惠,因为这里经常会赠送东西。据杨太婆介绍,如果买很贵的胶囊,他们会赠送床垫、空调被等。如果不买产品,有时候他们也会赠送一小包药,或者一颗珍珠。杨太婆抬起手告诉记者,她手上戴的珍珠链就是用他们赠送的珍珠串起来的。她表示,很多老人都是冲着这些实惠才来赶场子。
涂婆婆听了4个多月的“课”,其中在磁湖剧院有1个多月。据涂婆婆介绍,讲“课”的人一般会提前几天在菜场和街头向老人们发传单,有些老人就相互转告,最后很多老人都知道了。
19日,记者在一门一个菜市场附近发现有人在向老人发传单。传单上面写着:“食用以名贵中药材灵芝孢子粉、人参、蝙蝠蛾拟青霉菌丝体粉(俗名:虫草菌丝体粉)为主要原料,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并经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功能试验和检测合格的产品。它能增强您的免疫力,提高抵抗疾症的能力。如果你平时有头晕、夜梦、动脉硬化、高血压、脑血栓、冠心病、心律不齐、胸闷、神经衰弱、风湿、关节炎等问题,那么请您一定要注意和重视,否则……”
传单上面标明,在8月20日至8月30日早上7时以前进场,地点为源华俱乐部。
保健品不能当药品宣传
“紫之源胶囊”包装上写着:“本品不能替代药物”,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60068”。在国家药监局网站上,记者查到“紫之源胶囊”为保健食品,已经批准生产。
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一位姓杨的负责人看了产品后告诉记者,“紫之源胶囊”是保健品,不属于药监局管理范围,应该由工商部门管理。
黄石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一工作人员表示,集中在磁湖剧院等地推销的经营活动应该在工商部门备案并办理工商执照。看了产品宣传单后,他认为有把保健品当药品宣传的嫌疑。他明确表示,保健品就是保健品,如果把保健品当药品宣传,肯定违法。
记者在《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正)》(1996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2号发布)上看到:第六条规定,食品广告不得含有“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等绝对化的语言或者表示;第七条规定,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第十三条规定,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对于市民反映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派人调查核实。同时,他提醒市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防止上当受骗。